深夜,莫菲斯镇发生枪击案,卡瑞尔夫妇毙命于卧室,女儿明蒂·卡瑞尔被枪声惊醒后,翻窗逃出,随后报警。
现场堪查中,某些奇怪的现象,当地警方看不明白。于是,他们想到在抓拿通缉犯保罗·赫普内尔时,提供了极大帮助的前联邦探员洛克·洛威尔。
早晨,与莫菲斯镇警方通完电话后,洛威尔笑着对季良说道:“马雷克警长的态度,可比上回礼貌多了。”
紧接着,罪案现场照片传了过来,画面显示,餐桌上摆放着两把厨房用刀,呈交叉状。而每间卧房的床上,也都摆了一把类似的刀。莫菲斯镇警方,希望洛威尔能揭示其中含义。
洛威尔把手机递到季良面前:“看看,知道其中含义吗?”
季良为大侦探整理工作资料,已接触过一些相关内容,他据实回答:“这应该是帮派在发布某种信息,但具体什么含义,我也不知道。”
“看来你已掌握了一点相关知识。不过,这个案件只是在拙劣模仿,刀的摆放位置并不正确。所以,有理由怀疑是青少年作案。”洛威尔说道,随后,他发信息告诉了莫菲斯镇警方,自己的这一看法。
一刻钟后,莫菲斯镇警方发来了新的信息:留在现场的作案枪支,查到了其主人,是卡瑞尔夫妇的邻居——28岁的拉尔夫·斯托帕德。警方把拉尔夫锁定为嫌疑人,将顺着这个线索查下去。如此看来,洛威尔的观点——青少年作案——已被抛到一边。
看到警方发来的新消息后,洛威尔兴奋地搓了搓手:“这会是一个有趣的案子。”
听了这话,季良以为,大侦探会立刻带着自己出发,前往莫菲斯镇参与调查。但是没有。洛威尔放下手机,抄起园艺剪子,优哉游哉,到屋后照顾他的金缕梅去了。
季良看出,洛威尔对他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,于是料想,莫菲斯镇警方追查拉尔夫,一定不会有什么收获。
另一边,马雷克警长申请到搜查令,带着大批人马冲至拉尔夫·斯托帕德家中,屋中早已人去楼空。搜查发现,拉尔夫带走了许多衣物,看来是已经逃跑。虽然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线索,但马雷克警长基本确信,凶手就是拉尔夫。
然而,马雷克警长这一帮人忙活到下午,才发现,根本是一场误会。拉尔夫早在两天前,就已经离开本地,返回老家探亲,案发时,他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北卡罗来纳,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。
马雷克警长傻眼了,想起洛威尔的提示:有可能是青少年作案,于是,只能从头再捋线索。
被害的卡瑞尔夫妇,育有一儿一女。儿子丹尼尔,二十四岁,品学兼优,就读于加州理工学院。女儿,也就是报案的明蒂,十六岁,也是乖巧懂事。与这一家人交往的,都是湖畔别墅区体面的富贵人家,一时,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嫌疑人。
没有办法,马雷克警长再次打电话给大侦探,请求赐招。大侦探电话中指示:“大概率是熟人作案,先从女儿明蒂的男友、前男友开始查。”
电话最后,马雷克警长为稳妥起见,还是请求洛威尔能亲自到现场来看看。既然马雷克给足了面子,洛威尔决定到莫菲斯镇走一趟。
大侦探告诉季良,并非自己端架子,而是,如果对方没有和你达成统一意见,没有郑重邀请你,自己主动跑去指指点点,只会让人觉得你多事,干扰办案思路。毕竟,不同地方的警局办案,都有自己的特殊角度和方法。
莫非斯镇,地处风光旖旎的莫菲斯湖畔,四十分钟车程。
马雷克警长出来迎接洛威尔的时候,兴奋地宣布了好消息:“按照您的思路,新的嫌疑人已经找到,这回准错不了。”
新嫌犯——何塞,墨西哥人,十六岁,品行不端,好打架闹事,有小偷小摸行径。这等令家长讨厌的小混混,却深得少女明蒂的青睐,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并坠入热恋。不多久,卡瑞尔夫妇得知女儿恋情,当即插手阻止,严令禁止明蒂与小混混交往。
明蒂表面乖顺,听从父母命令,但暗中仍旧与何塞小伙儿打得火热。她时常骗父母说,到女同学家过夜,其实却是出去与何塞鬼混。时间长了,纸包不住火,卡瑞尔夫妇再度察觉实情后,对何塞发出警告:倘若再不和明蒂断绝往来,就去移民局控告他,骚扰年轻女孩。
何塞一家七、八口人,住在贫民区,都是非法移民。这移民局对非法移民引起的纠纷,不会认真审查,管你是不是真的犯了事,大多是直接驱逐出境,这令工作变得简单又轻松。
这次受到卡瑞尔夫妇警告,何塞怕连累全家都遭到驱逐,终于老实了,再不敢与明蒂继续。但这小混混岂能咽下这口气,多次对朋友扬言,早晚要收拾掉卡瑞尔夫妇二人。
这不,何塞与明蒂刚分手一个月,凶案就发生了。凶手不是何塞,还能有谁?
洛威尔听到马雷克警长介绍说,何塞住在贫民区,就当即皱起了眉。季良捕捉到大侦探的这一表情变化,以此推断,马雷克警长这次又找错了对象。但洛威尔没有直接发表意见,而是提议先看看现场。
在警长陪同下,先到了凶枪的主人拉尔夫家。这幢房子的真正主人是拉尔夫的叔叔,其叔叔一家已经定居欧洲,房子交由拉尔夫照管。
门窗没有被撬痕迹,房内物品摆放整齐,未被翻动。但警员介绍,当他们到来时,一楼客房有扇窗户没有关严。推测,凶手正是从这里爬进来,偷到了枪支。
季良当即感到奇怪,既然拉尔夫要出远门,没有理由不检查窗户,如何会留了一扇,给罪犯钻空子?虽说这一带治安很好,也不至于如此心大吧。
显然,洛威尔也对这扇窗子感到奇怪,仔细研究起了窗户的插销。很快,他就发现其中缘故。这窗子卡扣已磨损松动,从窗外,只要在对应位置拍打几下,插销就会因为震动而自动弹开。
一行人又上了二楼。作案的是雷明顿猎枪,原先放在二楼主卧室的墙角,凶手找到枪后,将枪上的瞄准镜取下,随手丢在床上,然后拎枪离去。
走出拉尔夫的屋子,洛威尔习惯性地对季良进行测试:“季,说说你的观点。”
季良知道,顺着大侦探的思路说,准没错,所以放心大胆回答:“我认为,如您所说,是少年人作案,但不是何塞干的。”
“理由呢?”
“凶手是个少年,对自己的力量没有自信,所以,他要先拿到枪,才敢下手。而何塞,处于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,我认为,他没有枪也敢动手。就算他真需要枪,作为一个平民窟里的小混混,他借到一把手枪不是难事,完全不必费劲去偷一把显眼又笨重的猎枪。”
洛威尔点点头:“分析得有逻辑,不过,你还是忽略了一些重要信息。”





